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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找来一个证婚人,以后由他去社会局民事科报婚姻备案。我爹娘也来了,看见他们的儿媳凤冠云帔、霓衫绿裳地躺在那儿,没有多少喜悦,表情显得尴尬,不过他们怀里揣着老爷给的见面礼:一张盖有“龚亭湖”私人印章的银行支票,数目足够他们后半辈子吃喝不愁,再也不用当木匠了。
二姨太亲自给大小姐化妆,粉底、胭脂、口红、眉笔……动作慢吞吞的,一边喃喃低语,母女间仿佛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化妆出来的样子,就是照片上的效果,化妆大师也不能把死人变成仙女。
我穿上了民国时期的正装——马褂。我发誓,我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那衣料摸上去象丝绸一样滑爽,穿在身上说不出来的舒服,胸前戴的绢红花也透着一股香味,我还以为那是真花。
规定的三拜(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全是我一个人拜的,按规矩,媳妇要给公公婆婆奉茶,那也免了,我给老爷和二姨太(现在是我的岳父岳母)磕完头,独自奉了茶。老爷还从照相馆请来一位照相师傅,拍下了这张结婚照,你也许会觉得奇怪,死人还能站立?你注意到她脚下那团阴影了吗?我告诉你,那是因为有人蹲在后面撑着,就是龚管家,他一手托住大小姐的后脑勺,以免她的头往后仰或偏向一旁,一边用自己的身体顶住她的后背,以免突地瘫软下去,他就象条狗一样蹲在后面,做着不可思议的动作,还不能暴露自己,真是难为他了。当时我看见了,真想笑,可又不敢。
所以说,这张结婚照其实是三人照,正面看不出来罢了。
大小姐的右手好象没了?其实拐到背后去了,被龚管家抓着呢,顶在她的腰上。
“新郎新娘,笑一笑!”照相师傅说。
我笑了,微笑,大小姐没有笑,她要一笑,全场准趴下。
拜完天地,老爷在饭厅设宴款待我爹我娘,一口一个“亲家”。新郎和新娘则入了洞房,就是大小姐的闺房。
大小姐是被龚管家和阿宝抬进去的,放在床上。阿宝趁着周围没人,笑嘻嘻对我说,“新郎倌,恭喜恭喜哦!癞蛤蟆终于吃到天鹅肉了!人生有四大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今晚是你们的洞房花烛夜,良宵短暂,抓紧时间啊!”
我一直在纳闷,为什么要叫“洞房”?那天晚上我忽然悟出来了,洞房洞房,就是新郎在新娘身上打洞啊。
你以为我真的做了那事?没有,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不是淫尸的变态狂。
洞房之夜,大小姐静静地躺着,身上盖着锦缎被子。我坐在椅子上,离她有七八尺的距离,鲜红的大蜡烛就在我旁边燃烧着,蜡烛油一滴一滴往下掉,象流泪。
到了丑时(大概是凌晨二点)我实在撑不住了,脑袋一磕一磕地往下垂,我打了盹儿,迷迷糊糊中,大小姐从床上坐起来了,揭开被子下床,一直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手,跟我说:
“我死得好冤啊……我死得好冤啊……谁来为我申冤啊……”
她一边说一边流泪,把脸上搽的粉冲淡了。
我惊醒过来,大小姐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原来是一场梦。
难道……真的是梦?我脑子转得飞快,思如泉涌。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
是家里的佣人?
身为佣人,我最有发言权,大小姐从来不跟佣人,尤其是男佣人多说话,凡有事吩咐,都是通过身边的丫环或者太太的贴身娘姨来传递的。再说大小姐已经十七岁,懂事了,那些土里土气的下人哪个有本事把她骗得失身?绝不可能。
是外面的人?
大小姐在教会办的女子学堂念书,除了学监、校长和校董里有男人,其余清一色是女人。那年头不象现在,女生怀孕了流产了在医院里大出血死掉了,学校才知道,那时候校规极其严格,学生也懂得自律,根本不可能出现和男生偷偷幽会的事情。
家里的男人,除了佣人,就是老爷和大少爷、二少爷了。大少爷刚从重庆回来,公务缠身,有时候整夜不归。二少爷是律师,接各种各样的案子,也是早出晚归,经常在无锡杭州南京这些地方连轴跑。大少爷的妻儿还在重庆,二少爷虽然没有结婚,但他的婚事已经摆上议事日程了,老爷还去了几趟苏州,和大太太商量这事。
总之,两位少爷乃知书达理之人,绝非那种衣冠禽兽,奸污同父异母的妹妹……
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推测:这个所谓的男人,其实根本不存在!
遗书又是怎么回事?没准是仿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