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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上了山,选好了位置。这是山上的小型了望台之一,只能停放一两辆车,不是那种大型了望台。一般大型了望台的四周有用石头垒的护墙,而这个却一点也没有。我下了车往下望去。从这儿往下的垂直距离至少有两百英尺,汽车跌落之后很可能还将滑出一百英尺。我把自己要做的事演练了一遍:把车开到边缘处,换到中档,然后推开了车门。我提醒自己在她上车后要半关车门,这样我就可以迅速打开它。有可能车在下跌时她会抓住紧急刹车装置救自己一命,然后再开枪打死我;也有可能我不会干净利落地跳下车,因而将和她一起栽下去。这没什么,干这种事就是要冒点险。我独自一人在市商业区的一家较大的海味小吃店用了晚餐,侍者和我认识,我和他开了个玩笑,好让他记住这一天是星期五。吃完饭后我回到办公室,对乔·皮特说我要工作,便一直呆到十点钟。我出去时他正在楼下的书桌旁看一本侦探故事杂志。
“您工作得很晚,赫夫先生。”
“是的,还没完呢。”
“拿回家干?”
“不,我要去看场电影。有位蹩脚的演员叫杰克·克里斯托弗,明天晚上我要和他见面,我得看看他演的电影。如果我没看过的话,他也许会不高兴的。明天没有时间看,只好今晚去看了。”
“那些演员的确是自命不凡。”
我在电影院附近停了车,在周围闲逛了一会儿,十一点左右我走了进去。这次我买了张楼下的座位。我拿了张节目单,查看了一下,上面注有日期,然后把它放入衣袋里。我仍然需要和一名引座员说说话,好让她记住这是星期几,还要做点什么动作,好让她记住我来过。我选中了门口的那位而不是里面过道的那位,因为我想在灯光较亮的地方,她会看清我的模样。
“电影开始了吗?”
“还没有,先生。刚刚结束了一场,下一场十一点二十分开始。”
这我知道。正因为如此,我才十一点钟才进来,而不是更早。
“好家伙,这可要等好长时间。克里斯托弗在整个电影里都有戏吗?”
“我想只是在最后一部分,先生。”
“你是说我要等到凌晨一点钟才能看到那位蹩脚演员吗?”
“如果您今晚不愿等这么久的话,先生,这个片子明晚还上映,您可以在售票处退钱。”
“明天晚上?咱们看看,明天是星期六,对不对?”
“对的,先生。”
“不行,明天来不了,只能今晚看了。”
日期的事已不成问题了,接下来我得做点什么动作,好让她记住我来过。这是个炎热的夜晚,她制服最上端的纽扣没有系,我迅速伸出手把它系上了,这让她大吃一惊。
“你该更细心一些才是。”
“听着,你这个大人物,难道只为了取悦于你,我就非要让汗水顺鼻尖往下淌才行吗?”
她又解开了扣子。我想她是不会忘记这件事的,于是走了进去。
过道引座员刚刚给我找好了一个座位,我便迅速移到了电影院的另一侧,在那儿坐了一小会儿之后便从侧面出口悄悄溜出去了,但日后我会说我一直呆到了电影结束。我和克里斯托弗通过话,来看电影是为了和他见面时好让他高兴;我和乔·皮特打过招呼,他的工作记录簿会证明是星期几;我还有引座员可以为我作证。我无法证明自己一直呆到电影结束,但没有任何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一定要完美无缺。我的证明与陪审团所听到的大多数证明可以说是一样真实可信,而且比那些要可信得多。只要我说得不走样,听上去就绝对不会像是个企图搞谋杀的人。
我上车后径直向格里菲斯公园开去。在夜里的这个时候,我可以加速以弥补失去的时间。到达后我看了看表,时间是十一点二十四分。我停下车,熄灭发动机,拿上钥匙,关上了灯。然后我步行来到洛斯费利兹,又从那儿往好莱坞大道走去。路程大约有半英里,我疾步而行,在十一点三十五分到了好莱坞大道。我上了一辆街车,坐在了前面的一个座位上。到达布来亚大街时,时间是十二点差五分。到此时为止,我的时间安排完美无缺。
我下了车,步行到了萨切特居住的莱乐克宅第公寓。这种宅第公寓通常都是在中央小巷的一侧建成的两排小平房,大多是单间棚屋,每周租金约为三美元。我从正面走了进去,因为从外面走近公园的时候,如果被人撞见,我不希望自己被人视为窥探者。我从正面径直走了进去,走过他住的棚屋,他的房间号码我知道,是十一号,里面有灯光,这很好,正是我所希望的那样。
我径直穿了过去,来到后面的车库,住在这里的人们都把车放在此处,反正那些有车的人都这样。这里堆放着各种各样的二手、三手、四手和九手遭到严重破坏的车辆,果然在这堆车的中间就是他的车。我上了车,把钥匙插在发火装置上,然后就开动了。我打开车灯开始后退,这时有一辆车从外面开了进来。我转过头去好不让对方在前灯中看见我,然后继续后退出来。我驱车来到好莱坞大道,时间是十二点整。我查看了一下他的汽油,有不少。
我从容不迫地前行,可等我回到格里菲斯公园时也才十二点十八分。我把车开进了格伦代尔,因为我不想过早地到达约好的地方,提前两三分钟也就行了。我想到了萨切特,想到了他如何才能自圆其说,以便证明自己不在犯罪现场。他没有任何证明,因为说自己事发时正躺在家里睡觉可谓世界上最为糟糕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除非你能用什么办法证明你真的呆在家里,如打过电话或别的什么。他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证明,他甚至连电话也没有。刚一过铁道,我就掉转方向,赶快往回走,在沿里弗赛德车道走了一小段路后又转头面向洛斯费利兹,然后停了车。我关掉发动机,灭了灯,时间正好是十二点二十七分。我转过身看了看,看见了我自己的车正在我身后约一百码远的地方,又往林间小空地里看了看,没有车停在那里。她还没有到。
我把表握在手里,指针慢慢转到了十二点三十分,她仍然没有到。我把表放回口袋里,就在这时,树丛中传来了细枝折断的声响,我吓了一跳,赶紧摇下汽车右手边的车窗,坐在那儿往树丛里看,好瞧瞧究竟是什么东西。我肯定往那里望了至少能有一分钟的时间。这时又传来细枝折断的声响,这次离得更近了,然后只见一道亮光一闪,便有什么东西打在了我的胸脯上,就好像拳击冠军杰克-登姆普西挥拳打人前先缩回手臂,然后朝我倾力出击,只听有枪响。这时我明白自己出了什么事。如果两个人掌握了对方的那种情况,那这个世界就小得不足以容下这样两个人,看来领悟到这一点的不止我一个。我到这儿来本来是要杀死她的,但她却抢了先。
我栽倒在座位上,还听见跑开的脚步声。就这样,我倒在一辆偷来的车上,一颗子弹穿透我的胸膛,而车主正是凯斯过去一个半月以来一直在盯梢的那个人。我扶住方向盘支撑起身子,伸手去够钥匙,但又想起该把它留在那儿。我打开车门,转动把手花费了我好大的力气,顿觉头上沁出了汗珠。我设法下了车,开始踉踉跄跄地上路去找我的车,根本就没有办法挺直身子走,只想坐下来,以便减轻胸口上那可怕的分量,但我知道要是那样做的话,就无论如何也走不到自己的车所停放的地方。我记起要把车钥匙准备好,就把它从口袋里掏了出来。到了之后,我爬上了车,把钥匙插进去,然后拉动了启动装置。这是我那天晚上知晓的最后一件事。